2025年10月8日星期三

何玉書的“無罪”判決書

1987年,是何玉書死後的第22年。何玉書親屬終於等來了撤銷判決的通知書。 何玉書因反革命案,於1954年8月23日,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以“滬軍法判(54)市字第329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二十二年後,何玉書家屬堅持上訴要求重新核查當年判決,經“閘北區人民法院檢查發現原判不當,報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核”。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審查:原審在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上均屬不當。為此,特裁定如下:一,撤銷”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滬軍法判(54)市字第3291號判決;二,本案發交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再審。(1986年6月25日)。 一年後,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於1987年4月22日組成合議庭,再審了“何玉書反革命一案”。“現查明,何玉書在解放前先後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政治部主任,國民黨江蘇省實業廳廳長,田糧處長,國民黨上海市政府參議等職。解放後,已登記交代。又查,何玉書在解放初期與陳羽新等人一起傳播小道消息,無反革命目的,不構成犯罪。據此,特判決如下:對何玉書宣告無罪。 輕描淡寫的一句:對何玉書宣告無罪。而何玉書此時已經離世22年,受盡磨難,屍骨無存。 何玉書1953年10月13日因陳梅魂(陳羽新)案牽連被捕,先關押在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區分局,後因被懷疑為何不隨國民黨撤退台灣,有敵特嫌疑,而與同案四人被轉移,關押在審訊重案犯的車站路第一看守所。在車站路第一看守所,何玉書被嚴酷審訊,終因沒有實據能證實是潛伏大陸的敵特人員,而只有前政府高級官員的所謂歷史問題,而草草以所謂傳播小道消息的“反革命罪行”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一個前北京學運領袖人物,一個北伐老革命,一個為民生福祉實業振興和發展教育,勤力工作大半輩子,一個遞交投名狀,只為在新政權下謀得一席安生之地的前政府高級官員,終於被滾滾的革命洪流吞噬,死如賤民。 二十二年前的錯判,一條老命,換來的只是薄薄一頁“宣告無罪”。沒有追責,沒有賠償,沒有祭悼,沒有安撫,如煙如塵。 當年的判決書是滬軍法判(54)市字第3291號,其時1954年8月。 何玉書案只是上海1954年1月至8月宣判的第3291號案件。
(原文和圖片刊發在:https://zhuanlan.zhihu.com/p/195630790543642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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