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書到晉江縣商會借款項五萬元
泉州,古稱刺桐城,在中世紀時是個中外有名的貿易港,商業盛極一時。至明、清期間,特別是清代後期,逐步給新開闢的福、廈商埠所代替,走向中落略為衰退。但由於泉州是閩南重鎮,水陸交通比較方便,仍然是閩南沿海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不光是泉州府轄的晉、南、惠、同、溪五縣而且連興化府的莆、仙,永春州的永、德等府州縣都集中貿易於泉州。加上泉州又是僑區的消費中心,在清末時期,雖不像中古時代那麼興盛,卻也保持一定程度的發展。 一、泉州商會的萌芽 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的泉州,資本主義勢力佔有一定地位。由於經商可圖厚利,士紳、商賈相繼開行設郊,由廈門郊、福州郊發展申、福、廈郊,再行發展至申、寧、金、福、廈五大郊,經營上海、寧波等地工業產品和南北地貨。新生的資本主義勢力正在蓬勃發展的同時,正值封建清政府面臨全面崩潰的時候,官吏除廣設關卡徵收各種苛捐雜稅外,還對商家進行敲剝。流氓、地痞亦乘機進行敲詐勒索,商民遭其迫害的不計其數,哭訴無門。當時一部分商家曾經為抗繳厘金(關稅的附加稅)發動罷市。但這不過是一種臨時性質的抗議而言,軟弱的資產階級,結果還是委曲求全,所以一般商民為了他們的生存起見,不得不延請“出官”(跑官廳的人)向官吏疏通、說情。繼後各個行郊都設會所,私人三、五結合起來也設一個會所,聘請有錢有勢的紳士或訟棍為“郊師”、“出官”等,專門應付官府。雖是這樣,商民仍是負擔名目極其繁多的苛例和陋規。不久,清朝政府為了挽救危局,頒佈護商命令和商會組織規程,並通令各縣允許籌組商會。大商家為了維護自己利益,極力響應,於是吳維純(吳芳藻之父)、何光愷、蔡生平(蔡光華之父)、蔡鏘(蔡鼎常之父)等大商家發起籌組晉江縣商會,章程規定會長和會董必須有資產三萬元以上的方能擔任,結果聘請鄉紳林翀鶴任會長,會址設在打錫巷考棚內,宣告商會成立。但因為一般中、小商家對商會的組織不大清楚,參加的寥寥無幾,會所經費有了問題,林提請辭職,即另聘請鄉紳龔顯鶴擔任,會所遷移西街舊館驛楊厝祠堂,繼續代理各行郊、各商家的利益,斡旋於官府的關卡衙門中。至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這個商會跟著封建的清朝壽終正寢而宣告結束。但商會的組織,可說在這時期已萌芽了。 二、泉州光復,首屆商會正式成立 光復後的泉州,各業俱興,資本主義工商業進一步發展。為適應形勢發展需要,民國新政府頒佈新商會法規,依法進行選舉會董及總協理(即正副會長),規定選出19 21人組成董事會,任期四年,連選可以連任,每屆期滿改選董事三分之一,會章規定會員權利標準為每千元為一權,資產越大權利越多,小戶不上一千元的以途商聯合參加,權利的大小,視資產多寡決定。首屆董事會選舉結果:銀莊商家蘇星南當選為總理,紳士商家黃爾玉為協理;會董19人組成董事會,並通過聘任訟棍林邦從為坐辦,楊景光為文牘,陳榮華為庶務。新商會成立以後,代表商家的利益,除向政府請準撤銷一些苛例和陋規以及一切非法設立從中敲詐的報關行和商民報稅行外,還根據需要創辦商立小學、市民閱書報室、國語傳習所等文化福利事業。另外,為保障商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協助地方治安,報請政府允許組織商民巡查隊,人數20人,正隊長聘請有警衛常識的人擔任,副隊長由會派員充任,隊員則由商民輪流充當。又請準組織商民救火隊,聘請有消防經驗的人員充任隊長,隊員由市民自動參加,組織訓練演習。以上這些社會福利事業的經常費都由商會負責籌充。同時為根本著想,決議通過購置市南糖房舊屋,進行修建後,作為會所及小學校舍。第一屆董事會為商民謀求許多利益,做出不少成績,深為商民擁護。在任期將屆之時,民國四年(公元1915年),省按察使許世英南巡,頒下商會改制法案,取消總協理改為會長制,期滿後進行第二屆改選,蘇星南、黃爾玉連選連任正副會長,董事會略為更換,職員不更動,繼續開展會務活動。 三、軍閥變亂時期的晉江商會 民國四年,泉州社會隨著時局的變遷,進入複雜地步。加上袁世凱竊國稱帝,各省討袁軍興,倒袁以後,又來了軍閥混戰局面,泉州秩序大亂,地方治安騷動,官方接辦兵差接踵而至,都令商會負責。商會的主要業務由代表商家利益轉為應付兵差兵費,向商家派款的機構。由於形勢的變化,會務難於開展,幹不出什麼成績,接著在民國七年依法改選第三屆董事會,銀莊商家蘇谷南、傅維彬(前清秀才,曾任商會坐辦,靠蘇谷南權數獲選)分別選為正副會長,會董改選三分之一。從此開始,商會已陷入派系相互鬥爭的局面。 四、派系鬥爭,地方變亂,數易會長 第三屆董事會就任後,會長蘇谷南為庇護商家王洽裕負責人王清波佔府學廟產而遭文廟董事代表前清舉人陳育才(陳澤山)的控告,並檢舉這屆董事會的選舉有舞弊情事。雙方旗鼓相當勢均力敵,從地方訴訟至省督軍公署,相持兩年多。由此為導火線,形成學界和商界兩派系,明顯地對立起來,各不讓步。先是民國初年教育會會長陳昌候,籌辦通俗教育講演所,呈請徵收香楮捐充經費,“商會派”傅維彬為香楮途商爭請取消,陳、傅雙方,各存意見。民國四年,晉江縣知事董榮光據傅的呈控,將陳所扶植的省立第十一中學校長楊廷經撤職,而延聘前清進士林翀鶴接充,然後報請省方備案,當時陳為該校教務長,楊的撤職陳自亦包括在內,雖則林僅接任一學期,楊復由省教育廳委其回任,然商學兩界已因此形成對立了。當陳等失去省立十一中學的位置時,除將其在該校的班底人員為基本創辦泉州私立中學外,為著對付對方,遂拉攏部分商民組織“晉江縣工商研究會”,推舉美孚行朱曉江為會長,會址設在承天巷內,企圖和商會對抗。但由於工商研究會不是法定的組織,商民參加者很少,不久自垮。民國十年(公元1921年),陳育才和王清波的訴訟案移至司法處理,而涉及商會違法選舉案件,省當局才令晉江縣知事鬍子明進行重選,並指定商家代表黃式甫、顏啟濤等十一人為籌備幹事掌握選舉工作,選後仍是蘇、傅二人為正副會長,商會派的鬥爭又獲勝利。當時駐泉軍隊是北洋軍閥第四旅旅長王永彝兼泉州警備司令和受編的民軍陸軍第五旅旅長高義協防泉城。商會除重新開展活動外還要應付軍隊的派差借款。 教育派陳昌侯雖屢次失利,但時刻準備報復,這時他鑽進高義部為參謀長,令他的黨羽黃鍾駿(即黃阿馬,新橋頭益友銀莊經理),收買暴徒聖公九(又名黃金九,東街聖公境人,當過民軍陳清棋衛士)於民國十一年正月初六日中午在市南大隘門口截途把傅維彬殺害。雖經警備司令王永彝通令緝兇,但案情頗為複雜不能立即破案,即發起開追悼會,特請有主謀嫌疑陳昌侯之上司第五旅旅長高義前往主祭,追悼傅生前對地方公益的熱心,並倡議建造銅像等等來安頓眾董事們的恐懼心情。但自傅被暗殺後,會長蘇谷南難以支持駐軍的不斷派差借款,加上地方匪盜猖撅,搶劫、綁票相繼發生,舉家遷往廈鼓避難,蘇躲鼓時,亦遭陳清棋指派衛兵二人往刺,幸蘇妻摟住刺客,被殺不遂,後蘇在泉之大厝被其焚燬。翌年,縣商會竟無人主持,各會董召開緊急會議,推舉北郊經理莊振基,謙吉綢緞店東莊篤明為正副會長。二莊對駐軍高義素有交情,對差、款問題得以變通或商緩,暫時解決一下困難。除此以外,還解決合併以申寧郊派蔡鼎常為首創辦的振興小學和廈門郊派以吳惟純為首創辦的商立小學,定名為商立振興小學,聘王魯石為校長。其次又應付了泉州海關長吳逢源的強派款項五萬元,加在商民負擔額內。這個時候,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為擴大其派系勢力,亦分別籌組商會,如萬年芳會址設在南嶽后街;蔡鼎常籌組“晉江縣各途商聯合會”(集合各郊商)推舉鄉紳曾振仲為會長,會址設在玉犀巷內鎮雅宮,進行派系活動。 至民國十四年,北洋軍閥周蔭人入主閩政,派其部屬陸軍第十二師二十四旅旅長孔昭同接防泉州,並將高義部調入南安詩山,接受傅維彬家屬的控告,逮捕串通暗殺傅維彬的幫兇黃鐘駿,斬決於南較場。孔接任後為了鞏固其統治地位,向省報告高部在內地擾亂地方、私設果樹捐、剿匪不力等情事,經省督軍密令新編民軍吳威和陳國輝聯合解除高部武裝。另一方面清查與高部素有來往的社會人士,探知商會二莊與高是故交,開始對二莊的注意。會長莊振基看出孔的陰謀,事先躲回青陽故鄉。副會長莊篤明自以為是單純商民,沒有遠離,即被孔扣留起來,後經其家屬急託劣紳施韻珊為其斡旋,被孔敲詐六千元始開釋。不久,莊篤明攜眷避往廈鼓,然後遠渡南洋謀生。在孔的威迫下,正、副會長都遠走高飛了,商會又乏人主持,旋即公舉清秀才、杉行頭家葉修篁出任代會長。葉曾極力維持會務,但因地方不安寧困難重重,曾一度請假養病,暫由前任會長黃爾玉之子黃鍾俊代理。不久病體恢復後仍回會繼任。 五、北伐軍興,軍閥撤逃,市衛隊蹂躪地方 民國十五年冬,北伐軍何應欽入閩,駐泉軍閥孔昭同惶惶不安,治安十分紊亂。孔在準備撤逃前夕對商會施加壓力,強令商會速籌二萬元接濟軍需,不容稍緩。當時泉州的富商巨賈迫於時局的緊張,紛紛逃往外地,造成金融吃緊、市場蕭條,代會長葉修篁束手無策亦遠避於廈鼓。這樣,會務又乏人主持。各會董認為地方這麼多事,商會不能無人負責,即召開緊急會議,公舉與商家有聯繫,曾任瓦窯公會“出官”的陳仲瑾出任代會長,勉強維持會務。第三屆年未滿,已四換會長,足見當時的情況是極其複雜的。 陳代會長後,正是孔昭同急於逃走的時候,孔藉口軍需,孔急限三天內籌給二萬元。但由於時局緊張,孔部急分水、陸兩路撤退,敲詐未遂。繼而軍閥張毅從漳州防地敗退過泉,在東街舊府署設司令部,並出榜安民和召開各界會議討論治安事宜,亦通知設立各種苛捐招人承包等等,裝成久駐狀態,無非是為了大量敲詐勒索而已,結果從中攫取承包捐稅的押櫃金數萬元和強派商會交給軍需兩萬元以及大派挑夫,於第五天後早晨全部撤走了。繼後北伐軍前敵總指揮何應欽率師抵泉,派政治部高級官員何玉書到商會商借款項五萬元,又派副師長協商僱用挑夫500名。商會為了支持北伐戰爭都一一照辦。北伐軍隊另有任務,不久就離開泉州,無意派兵駐防,經商會請求始留下憲兵一連,駐東街新府口維持治安。但因兵力有限且地方盜匪四出騷動,商會為商民安全計,召開董事會商討加強治安辦法。於是有由流氓組織的市衛隊的成立,而經費還是由商會負擔。為維持治安反而擾亂治安的市衛隊,造成泉州城廂內外變成十分恐怖的局面。至民國十六年,才由許卓然商請國民革命軍第十一軍陳銘樞部副師長張世德率隊清剿。經過市衛隊的蹂躪,泉州市場受了很大創傷,會務活動亦受莫大打擊。這也說明商會某些人不明是非,用人不當,也可以說某些人為匪張目,在市衛隊頭目未伏法之前竟為市衛總隊長陳桂林豎一方“閩南保障”的金字匾額,隊長陳桂林為其母做生日時,商會為其張羅,動員各商家送賀儀數達萬元之巨。 六、派系劇烈鬥爭,兵禍匪患 民國十六年,依法改選第四屆董事會,陳仲瑾當選繼任會長。這個時候治安問題雖較安定,但地方情況更為複雜,社會派系應時而生。黨人秦望山奉令成立晉江縣臨時黨部,指派國民黨萬年芳、吳飛鳳、葉燕春、吳祝民等籌組晉江縣商民協會,萬為籌備主任,會址設於泮宮蔡厝祠,可是商家認為黨部辦商會不無企圖,商人和新成立的黨部素無關聯,都拒不參加,這個不受商人歡迎的黨部商會便於無形中停頓了。民國十七年間,又指派與商空有接觸或本身是商民的蔡鼎常、王愛祿、黃叔梓、陳伯清、萬年芳、林植蘭等為整理委員。陳伯清為主任,恢復商會制,整理原來的商會組織。這時縣黨部開始滲透商會工作。 民國十八年,商會組織商民巡查隊,秦望山派的巡查隊長黃金炎和民軍陳鐵卿派的大鹽販李雙志競爭巡查隊的領導權,演成械鬥。槍聲一響,泉州百姓十分驚恐。駐泉州的劉和鼎師的部屬二十四旅旅長陳萬泰派兵彈壓,拘捕雙方主事人,案移晉江縣政府交與縣長陳廷衡送軍法室審理,後經商會和地方人士調處並向陳縣長疏通,結果處罰李雙志一萬元,黃金炎五千元,作為修建從標準鐘樓至南門新街頭一帶的水泥路面。這個案件雖暫告一段落,可是接下來土匪軍駐泉,商民遭受著嚴重的洗劫。 民國十九年,陸軍第二十四旅陳萬泰部及海軍陸戰隊旅長林壽國先後調防,泉州治安由省派海軍陸戰隊第一遊擊大隊高為國來泉接防。高入城後,一些殷商富戶聞風避於滬、廈。高以為駐泉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在東街舊府署的大隊部為其母大慶壽辰,利用它的狗腿四出活動從中收取壽儀為數甚巨,還派其副官韋喬仙和走狗王治來(新橋頭共和印務館負責人)向商會勒派鋪捐,甚至隨帶武裝士兵強行督收,拘捕商民任意處罰,釋放後,須繳“放繩費”每名六元,商民在其迫害下,曾進行罷市抗議。此外還向僑區樹兜村勒派烏單,由秘密到公開,迫使該村民團蔣鐵光部聯合鄰村民團圍攻城區,高部原系烏合之眾,無力抵抗,從北門、東門撤退,越日,民團撤回,高部再度入市區,竟老羞成怒,到處亂拘無辜良民,凡與樹兜有關係的人都被抓走,有錢贖身的倖免,否則予以殺害,並沒收其財產。市南眼科醫院醫生陳禎嘉,以家裡架設電話通往樹兜,不容分訴押在標準鐘樓斬首示眾。估計這次被公開殺害或暗殺的人數達百人以上,弄得全城人民恐慌萬分,天色未晚都關門閉戶不敢外出。外走避難的人日益增多,商會長怕受其害亦離泉他往。會務在乏人負責之際,適有投機分子傅維雲(又名傅仔添,後城人,在南鼓樓邊開設芸香堂香鋪,是個交官結吏的訟棍)自薦願代理會長維持會務,亦為高部扣留,在傅的婉轉下,得以釋放,遂與副官韋喬仙和狗腿王治來互相勾結,向商家攤派款項從中漁利以飽私囊。不久,高的橫行霸道為非作惡的勾當,經海外華僑、旅外商人相繼向省方呈控,才調離泉州。泉州治安由陸軍四九師張貞部楊逢年旅負責。商會董事認為傅維雲原為一市儈,在任內和高部妥協、勾結,責其交出印信,傅抗不移交,遂為楊逢年扣留,限期交卸。民國十九年冬,省方令楊逢年部移防同安馬巷,泉州城區交由省防軍第一混成旅陳國輝負責(陳是南安九都人,著匪出身,經省主席方聲濤收編),陳駐泉後,人心又惶惶不安,認為去了高為國,來了陳國輝,真是“換湯沒換藥”。陳雖為著匪出身,但有一套高明手腕,其部下的許多官佐和泉州一部分商、學界人士有情感;且地方一班土豪劣紳為陳的摯友。通過其團長陳佩玉和財政處長劉超然勾結社會人士王岫松、劉國偉、謝傑英等四出活動。高義舊部陳昌侯組織泉永義務教育促進委員會,創辦雙江日報,李幼巖創辦昭昧國學。陳實行設賭抽捐,在城鄉各處提倡迷信,乘機抽取苛例,並發動抬通淮廟關帝出遊等,為泉州私立中學教務長張炳銘反對(時張任反日會幹事、反日會附設在縣黨部),陳遂密令流氓無賴搗毀黨部和拆毀張的私人住宅,使黨部失卻威信,而加強陳的勢焰,然而黨部和陳已結下不兩立的仇恨。繼後陳以修建新橋為名,設立辦事處,派王仲生為主任,除徵收來往的渡船費約二年之久外,還向商會勒派新橋捐十一萬元。當時商會內部出現具有野心的文書謝傑英,對商會長的大權垂涎已久,即利用這機會勾結陳國輝部的泉永財政整理處處長劉超然,以新橋捐為威脅,迫走會長陳仲瑾,會長一職由謝取而代之,謝利用地位向劉大加吹噓、奉承,開列鉅商富戶名單報劉開刀,強勒鉅款,這樣除達到劉的目的外,謝亦從中名利雙收。至民國廿二年,十九路軍入閩,泉州治安交由陸軍六十一師,而陳國輝奉調南安詩山區駐防。陳的罪惡勾當亦為海外華僑控訴於省,直至陳為綏靖主任蔣光鼐扣押後,並令六十一師圍剿陳部時,謝傑英聞訊溜到上海。會務由縣黨部支持北郊頭家莊梓材代理。不久陳被省方槍決,原任會長陳仲瑾才敢回泉。四年來,地方十分紊亂,會長被迫遠離一換再換,致使會務半籌莫展。 七、軍統控制會務,利用時機,大發國難財 在第四屆幾無寧日的四年中已告屆滿,民國二十四年夏間,改選第五屆,這屆奉令改製為理監事制。經縣黨部派員監選,選出申、寧、廈郊的大商家代表蔡鼎常為理事長。蔡本身開設和成行及珍裕源行郊,各郊商對其很信任,這些郊商擁有資產最多,會權最大,佔競選的絕對優勢,因此,理事中大部亦是蔡的派系。原會址由振興小學內遷移南門城樓。這個時候社會派系的鬥爭日益尖銳、複雜,對商會理事的爭奪更激烈。蔡原系黨部軍統(復興派)的骨幹,獲選理事長後,引起中統派(CC派)萬年芳、林庶應等的不服,指出選舉非法,即聯絡永春幫的部分郊商及部分什途商聯名呈控於省黨部,省黨部系中統派陳肇英控制,支持萬年芳等人,責令縣黨部派員重選,籌備成熟後在縣政府大禮堂進行選舉。這時,雙方都積極準備競選,各顯神通拉攏會權代表,大肆活動。當時,蔡設招待所於玄妙觀,萬設招待所於大觀樓,持有槍械各不退讓,大有一觸即發之概。“當局”為防止發生衝突還派軍警憲兵到場彈壓,由於蔡派的資產多、會權大、佔絕對優勢,結果蔡獲得勝利,選為理事長,理事也照舊。 懷有政治野心的蔡鼎常繼續登上理事長這個寶座後,更是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為擺脫縣黨部的領導,即通過蔡繼琨(福建音專學校校長,省主席陳儀的誼子,省參議兼省保安諮議,藍衣社福建主幹)的關係介紹給陳儀和省保安司令黃珍吾,委為省臨參會的議員,加入藍衣社並派為負責領導泉州一帶。爭得這麼大的背景後,即大肆活動發展其政治、經濟集團,如成立名義上是敬親聯誼會,實際上是政治活動集團的“千秋社”、“事親社”、“榮親社”,吸收的對象是屬中上層知識分子和社會有地位的人約卅人參加;聯繫一般工商分子備為將來競選的骨幹和作為基層活動等,人數約廿多人。並擴大消防隊組織,成立消防大隊部,派其骨幹謝傑英充任大隊長,陳珍為大隊副。全市擴大為12個分隊,隊員人數達五百人,大多數是適齡壯丁,既增加蔡的可靠力量,又是壯丁避難所。又以蘇泗寶、李映樵為首組織挺進隊,吸收敢於滋事的人,用於爭權奪利時作打手。創辦福建日報,派謝傑英、劉國偉、王魯石(均千秋社友)分別擔任社長、經理、總編輯,作為其宣傳喉舌。又舉辦社會大報(三日刊),派陳沙崙、黃廉君、洪斌等分任總編輯、編輯、記者。這家報紙專門無中生有地汙衊、攻擊、誣衊人家,從中進行敲詐,如果敲詐不遂,則予以體無完膚的攻擊。有以上的政治勢力後,相應大肆組織經濟集團,大幹投機倒把、走私套匯勾當。在抗戰期間,組織泉州大通船務公司,以永寧港口為吐納處,設立辦事處,建造貨倉。勾結上海福建幫的奸商,進行大量走私和偷運土特產資敵。日寇侵犯永寧時,乘機趁火打劫。另以搶運漳米接濟泉州為名義,組織泉州糧食採購聯合辦事處,派黃叔梓、陳榮燦為正副經理,進行投機倒把,貪汙舞弊等活動。蔡曾因貪汙案發被第四督察專員公署扣留,後經其靠山省保安司令黃珍吾及省主席的誼子蔡繼琨設法疏通始了事。此外,在蔡任內還利用其地位勾結駐軍第九師參謀長黃識芳,包庇石獅蔡培慶的大走私案,行賄駐軍團長袁勁和營長單達等大貪汙案。亦與殺人魔王駐軍二三九旅旅長錢東亮一起,組織所謂輪運公司,實際上就是走私擴大機構,利用駐軍的交通工具和證明文件與特殊勢力,僅在同安白兔港就獲利幾十萬元之巨。 由於蔡的不可一世的政治、經濟勢力,十分狂妄自大,引起黨部和中統派的汪波、萬年芳等的不服和眼紅,聯合復興派的黨部一部分執委和中統派的萬年芳、汪波、林庶應、林中民等以及一些不滿蔡鼎常的商民,在任期屆滿時,組織競選辦事處於泉州電燈公司二樓,準備競選,以冀奪取蔡的寶座。 八、CC派掌握實權,官僚、買辦大搞走私 雙方正在積極競選之際,縣黨部復興派莊澄波與中統派萬年芳、林庶應、汪波、林中民等人聯合永春幫,以及資產最大的泉州電燈公司(達廿餘萬,有二百多會權),相互協議,解決以理監事平分秋色,理事長則內定中立的電燈公司董事長李丹臣擔任,於民國廿九年改組理事會。李名目上是個理事長,實際上只管監印工作,實權都操在復興派、中統派及丁子意等常理會手中。這時候,是抗日中期,沿海受日寇的封鎖,物資缺乏,市場十分蕭條,一些大商戶均化整為零,到處搞走私活動,會務停滯,連會費也收不上。但李亦不甘示弱,一方面和新橋頭聯榮行李克砌合營,利用李克砌的財力經營上海走私生理;另方面與關稅務部門的負責人王紹興、黃克立、楊庚生等合作,經營違禁進口的貨物,不上二年,李克砌成為新橋頭數一數二的大商家,而李丹臣亦屬豪富之列。至於萬年芳、汪波、林庶應、丁子意等常務理事則視為“大好良機”,大展其鴻圖,汪波經營杏花村酒廠繼而創辦聯友疋頭行;林庶應擴大源美行的業務,由經營文具小批發進而發展到疋頭、麵粉、什貨的大批發;丁子意擴大捷益行的投機生意;林中民創辦鴻大行並利用常理地位勾結稅務機關經營人口批發和杉木批發;萬年芳亦經營西藥買賣。至於縣黨部書記長莊澄波等黨棍亦創辦一家人口行號“晉大行”,莊為經理,丁子庫為副經理,和鄭健魂等人經營疋頭、糧食、什貨等大宗走私進口業務;執委王孝重、張子忠利用“中委”戴愧生,菲律賓國民黨書記長柯俊智的官僚資本創辦僑聯行經營金鈔、什貨、疋頭、糧食等走私活動,進而創設廈門、上海、香港等分行。周公甫開設新橋頭永通電料行,王一平開立大疋頭行,丁文塔擴大順益行並開設維生織布廠等等。這批利用商會常理地位官僚、買辦資產階級的先生們,都“皆大歡喜”,隨心所欲地大發國難財。 民國卅三年,改選第七屆理監事會,這時正處在抗日戰爭末期,競選人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各派系都在為自己的生意忙碌,對競選之事不大注意,仍以協商辦法,協定由蔡鼎常派的溫和人物蔡光華出任理事長,理事亦平均分配,秘書陳廷湖。蔡光華雖為會長,但實權操在丁子意手中,內外事務的聯繫工作都由丁一手包辦。這階段的市場亦極沒落,沿海被敵人封鎖更緊,城市遭日寇飛機轟炸,居民紛紛逃難,市場極其蕭條,會務幾乎停頓,可是非法經營的走私活動仍然活躍。 至於野心家蔡鼎常雖被扔在商會外面,可是他的社會地位還是步步提高,還有省參議員、國民大會臨時代表、省政府參議、福建日報董事長等職,在他的積極運動下,居然獲得國大代表候選人資格,與林夢飛進行劇烈競選。競選失利後,為了擴大他的經濟勢力,往菲律賓活動創辦修建石東、石永蚶汽車路,組織汽車有限公司。在旅菲漢奸蔡孝忍的鼓吹和支持下,蔡姓族人認股菲幣二十萬元。回國時購置商船一艘運載大批零售、汽油走私出口,獲得巨利。果在短期內,不但闢通了石東和石永蚶等線公路,還利用磁灶吳家柏和大宅陳孔熊的惡勢力收買泉官水汽車路路權,實現其從石東連貫通到泉州的計劃。 掌握商會實權的常務理事丁子意,他跑官廳、廣交官吏和善於奉承拍馬,被中統的上級省黨部書記陳聯芬看中,認為丁大可培養,即指派丁為出席民國卅七年召開全國商會聯合會的泉州代表。丁回泉後即大肆施其拍馬伎倆和開展其政治活動,勾結汪波、林庶應等人,被聘為汪波所辦的適齡壯丁避難所建國商校董事長,積極為該校向商家募籌款項,充作其政治活動經費。並創辦“工商三日刊”小型報紙,派黃克庸為社長。在縣黨部和CC派等的操縱下,民國卅七年第八屆的理事長,果為丁子意出任。 自從丁子意擔任商會長之後,官運十分亨通,除其為全國商聯會的理事和省商聯會的常理外,並受聘為省府參議。即以這些高官顯爵的地位大肆勾結官吏,與一些縣參議員及商會常委等,假丁文塔(常委,特務頭子)的順益行三樓設俱樂部作交際應酬場所,聘請舞女舉辦交際舞會,大辦筵席宴請國民黨軍政官僚、特務、社會上的著名人士等,過著醉生夢死的下流卑鄙生活。同時還在商會里頭和大商戶家裡,設局豪賭,搞女人,甚至恬不知恥地把姘婦藏在縣商會長期居住。 丁任期內的一年中,洋貨充斥市場,在大批舶來品不斷湧進的情況下,泉州商業表面上好象日益繁榮,商會的業務亦較活躍,除了和稅務機關相互勾結,陽奉陰違地多徵捐款從中得利,抽一定成數的款項給稅務機關的經辦人外,其他部分則由商會一些人飽私囊,並在偽幣貶值的時候利用公款放頭寸,兌換硬幣、金鈔等,結合收取一些會費,亦為大商戶跑跑官廳,行賄送禮,從中漁利。 臨解放前夕,這個堅持反動立場的丁子意,雖然反動政權已搖搖欲墜,他還積極投入所謂“晉江縣各界戡亂委員會”,名為維持社會治安,實際是“反共活動”。向商家大派糧款支持駐軍交警團。當在徐蚌會戰敗退的劉汝明軍的部隊到泉後,大量派款和徵集物資作為勞軍,並借順益行為劉汝明設立行轅,以各界的名義三日小宴,五日大宴,表示其對“黨軍”的無限忠誠。解放後,丁仍被安排為縣工商聯合會籌委會的執委,但由於他的敵視人民、敵視無產階級政權,參加林德、李幼巖等的匪特活動,遭我政府鎮壓。 (原文載於1962年1月第四輯第45~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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