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

何玉書與鎮江新省會設計建議及規劃(1928—1936)

清代的鎮江府治、丹徒縣治、京口駐防八旗同駐鎮江城。1861年5月10日鎮江開埠,城外開闢英租界。1912年廢府留縣,為丹徒縣城。1927年4月南京被確定為中華民國政府首都,5月在南京成立江蘇省政府。1928年7月17日,江蘇省政府委員會會議決議鎮江為江蘇省會,改丹徒縣為鎮江縣。建設廳技正錢鎮分別於1928年12月1日、1929年1月1日在《江蘇》和《江蘇省政府建設廳公報》刊登「設計鎮江新省會之建議」,其建議包括整理長江江岸、省府建築選址,以及整理舊城、改良商業、幹路交通、開闢工業區等建設內容。 1929年2月,中華民國政府江蘇省政府遷至鎮江。2月19日,第183次省政府委員會會議推舉民政廳長繆斌、建設廳長王柏齡、財政廳長張壽輔、農礦廳長何玉書4名委員負責起草「省會建設計劃草案」。22日,第184次會議審核繆斌等提出的「省會建設計劃」議案,決議鎮江改設特等縣,推舉繆斌、張壽輔、何玉書、王柏齡、張乃燕起草其組織條例。7月23日,第216次會議決議成立隸屬省政府的省會建設委員會,設立省會工程處,聘請省會建設委員會參事若干人。9月3日,公布《江蘇省會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委員有鈕永建(主任)、張壽輔、陳中孚、陳和銓、繆斌、王柏齡、何玉書。9月13日,省會建設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聘請冷御秋、陸錫庚、胡容、榮宗敬、徐靜仁、茅以升、柳翼謀、許仲衡、江禪山、胡筆江、潘寶書、包明書12名參事。9月24日,省會建設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通過「計劃省會道路、計劃拆城、保護江岸、指定飛機場地點、在鎮江城外東南部建設大運動場、保存古蹟、聘任李宗侃與錢鎮為專門委員」議案。同時,鎮江縣第二次全縣代表大會提出省會建設計劃建議,包括「拆除城牆改築環城馬路、填充無用之河道及水池、建設江邊長堤、規定幹路兩旁建築樣式、設置菜市場屠宰場醫院平民工廠住宅體育場禮堂圖書館公園俱樂部等公共建設、擴充水電、劃定工業商業居住學校及政治區」等內容。 1930年4月2日,省會建設委員會改組為江蘇省會建設工程處,直屬建設廳,4月18日委任唐英為處長。1931年5月13日,建設廳會議通過《江蘇省會工程設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成立「江蘇省會工程設計委員會」,擬訂省會規劃及其實施程序,下設街道、衛生、構造、建築、河港、機械、電氣、園林8個設計小組。至1936年陸續完成了「用途分區、道路網、商港、河道、建設實施區域、住宅、溝渠橋梁、園林、公共建築」等各個專項建設規劃。在分區規劃上,將全市用地規劃為行政區、工業區、碼頭區、商業區、舊城區、住宅區、學校區、園林區8個分區。在道路規劃上,確定中山路、中正路等縱橫幹道16條,構成道路網絡。 在鎮江作為江蘇省會期間,江蘇省政府設置省會建設委員會和省會建設工程處作為規劃建設行政主體,對鎮江進行了全面的城市規劃和建設,使城市規模進一步擴大,城市道路網系統初步建立,城市功能區劃基本形成,是鎮江城市近代化的一次重要機遇。 (中國大百科全書, 原條目作者李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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